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

《趕美》- 兩伊最新局勢



附圖所見,《明報》把2013年,美國攻打伊拉克定義為「入侵」,實在是很貼切。比起「攻擊」,「入侵」一詞更包括了「征服」及「佔用」(不論有沒有使用武力)。美國當年攻打的理由薄弱,既不是為了「守護」,也不是為了「反擊」,更想藉口是「解放」伊拉克人。

當年美國總統布殊聲稱伊拉亞總統藏有大殺傷力武器,最後沒找到;又繞過聯會國的程序,直接攻打伊拉克;更聲稱會為伊拉克平民帶來解放與自由,根據我所見的,伊拉克國內仍是伊斯蘭的遜尼派和什葉派的鬥爭,「蓋達」組織仍然肆虐。美國發動戰爭到底為伊拉克帶來甚麼莫大益處?最重要的和平,我看不到。甚至乎,現在兩伊還有合作抗敵的機會,不是美國成就了甚麼,而是因為「蓋達」組織這個連伊斯蘭國家都反感的共同敵人。

回朔80年代,伊拉克和伊朗曾經發生戰爭, 美國曾提供軍火予伊拉克,當年的統治者就是薩達姆,亦即後來美軍攻打伊拉克時候的總統。薩達姆雖然是國際間所認為的獨裁者,也敵不過美國政府偽君子。

所以,在白小仙眼中,美國政府可說是很適合戰爭販子這個形容的政權,既擁有最先進的武器,又在世界歷史背後為戰爭提供軍火,也參與外國紛爭,更主動引發戰爭。希望這國家的善良和平的人能夠更多,改變危害世界和平的歪風。

參考:
《明報》 蓋達奪伊拉克重鎮稱立國 美表明不參戰:這是他們的戰鬥
《我在伊朗長大》(《茉莉人生》) - 瑪嘉·莎塔碧 2007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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